济南印发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规范配售与封闭管理

2025-04-09 16:28来源:新房网

  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闭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的配售范围、方式及售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配售范围:面向两类群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待遇​

  保障性住房供应主要面向济南市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家庭及城市引进人才,且每个家庭限购 1 套。其中,工薪收入家庭需满足在济稳定就业或已退休等条件;城市引进人才则需在济稳定就业,并取得对应学历或技能层次等条件。值得一提的是,济南市户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若符合申购条件,将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配售方式:公开摇号选房,特殊群体优先​

  《管理办法》明确,保障性住房将采取公开摇号选房的方式组织配售。秉持 “解困优先、人才优先” 的原则,符合中低收入标准、生育二孩以上、家庭成员有 60 周岁以上老人等依法依规应优先保障的家庭,以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优先摇号选房待遇。有申购意向的家庭可随时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将取得轮候资格并纳入轮候库管理。待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将对轮候库内家庭按程序组织认购、摇号、选房。​

  售后管理:可继承、可回购,禁止私自交易转让​

  售后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强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继承、离婚析产,但不得重复享受。同时,保障性住房不得私自交易转让,也不得用于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保障家庭可通过政府回购或轮候库家庭内部流转的方式退出。此外,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正在承租公租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需在办理入住手续前退出相关住房或停止享受补贴。​

  近年来,济南积极构建 “以租为主、租购补一体” 的住房保障体系,此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填补了产权型保障房的空白,为济南市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助力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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