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将大力推进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5-03-24 10:57来源:新房网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部提出 “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实施改造”。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东莞市将大力推进 20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全市 792 个老旧小区符合改造政策​

  据了解,老旧小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计划征收拆迁的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作为改造对象。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建、军队所属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当前重点改造 2000 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对 2001—2005 年建成的住宅小区,综合考虑小区环境、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短板问题以及居民改造意愿等,适当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记者了解到,东莞有 792 个老旧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截至目前,东莞共组织改造了 330 个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加装管道天然气、加装电梯、供水、供电、消防、外立面改造等。今年,东莞市将大力推进已纳入 2025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的 20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接下来,还将加强住建、城管、水务、工信等部门联动,持续摸底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意愿,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应报尽报,纳入 2026 年改造任务计划。​

  改造实施费用补助有详细规定​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东莞市对老旧小区改造中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改造内容,按照改造实施费用的 80% 给予补助,对其他类改造内容按照改造实施费用的 50% 补助。除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需居民筹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筹、公共收益、企业支持等渠道筹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还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筹集。​

  老旧小区改造如何组织实施?​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如老旧小区有意愿改造,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小区居民须就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改造方式、实施主体(项目申请人)、出资方案、改造后管理及维护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居民表决)。建立资金监管账户,按照 “谁受益、谁出资” 原则,居民按要求缴纳改造资金(除补助资金外),如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的,要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由实施主体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纳入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由实施主体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项目预算编制及财审、招投标等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后续按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监管、验收、结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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