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及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涉及21条措施。其中包括,支持房企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由房企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企包销、由第三方购买,房企可通过“房票”等形式提前支付旧房房款用于居民购买新房,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按照实际交易情况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和纳税服务。
适量收购库存商品房。优先利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的政策,完成年度配售型保障房和配租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各级机关、医院、中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宿舍、周转房、人才房等,确有必要的,经审批后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品房或写字楼等方式进行筹集。
同时,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加强对“工抵房”价格管控,网签备案价格应与周边小区平均价格相匹配。各级法院依法稳妥开展“法拍房”工作,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监测,积极配合相关法院依法合理确定“法拍房”的起拍价,确保商品房价格总体平稳。
加快推进保交房工作。建立已售难交付项目信息台账,制定城市商品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实施方案,组建城市保交房工作专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一项目一策”分类处置,攻坚化解已售逾期难交付商品房项目的交付风险,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更多保交房项目进入“白名单”。建立市住建局、景德镇金融监管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景德镇市分行、各银行机构等部门参加的定期会商机制,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帮助问题项目修复,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建立银行支持“白名单”项目正向激励机制,对于能同舟共济且支持力度大的主办银行,市保交房专班应采取措施予以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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