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日,《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通过,不仅统筹发展和安全,更以法治力量推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从 “被动应急” 向 “主动预防” 转型。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一直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但现行法律法规大多聚焦新建房屋的规划、设计、建设过程,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缺乏有效法律保障。在此背景下,条例应运而生,标志着我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落实落细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条例细化各级政府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建立 “省统筹、市主导、县落实” 的三级责任体系。同时,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条例明确 “谁所有、谁负责” 的基本原则,并规定所有权人与使用人、管理人的责任划分。
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擅自拆除或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条例加大对这些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规定 8 类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为,要求乡镇、街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规定省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做到 “一房一档”,为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管提供信息化保障。
考虑到我省房屋建筑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尤其是石头厝、红砖厝等传统民居较多的情况,条例认为不宜采取 “一刀切” 的管理模式,应 “因房制宜”,要求政府部门要根据房屋的建成年代、承重结构类型等因素,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改造、修缮等指导意见,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作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理安全隐患的关键。针对当前我省房屋安全鉴定领域存在的问题,条例创新规定鼓励房屋安全鉴定相关行业协会发布鉴定成本,引导公平竞争;明确鉴定活动、鉴定报告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要求鉴定机构如实记录现场调查、检测过程,并将影像资料留存备查,减少虚假鉴定行为,并加大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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