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两会建议聚焦房地产与个人破产法等领域

2025-03-07 15:31来源:新房网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诸多关乎经济民生的议题引发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以及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等纷纷建言献策,其中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个人破产法的推进等成为焦点。

  加大力度支持房企与 AMC 等合作,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

  2025 年,房地产市场的走向依旧备受瞩目。全国政协委员金李分析当前形势指出,新房成交量虽有恢复趋势,但绝对值仍较低,房价尚未真正企稳,且房地产市场存在从流动性风险向资不抵债风险转变的潜在可能。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他提议从资产和负债两端发力。

  在资产端,支持企业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以提升造血能力。一方面,加速落实存量资产盘活政策,对地方政府分解任务目标并进行量化考核,收购存量资产时对不同所有制、本地和非本地企业一视同仁,保证收购非央国企、非本地企业存量资产的比例。另一方面,将调规、置换作为收购以外盘活方式的有益补充,发挥土地制度优势,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于地段好但规划用途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通过片区单元调规,让企业能直接建设,增加投资、稳定就业,减轻地方债务压力并增加收入。同时,收购价格应定为开发商的投入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价,避免因价格过低拉低市场价格,导致存量债务偿还来源不足,引发新的不稳定。此外,加大力度支持房企与 AMC、地方国企等机构合作,设立存量资产盘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专项用于项目盘活的后续投资。此前,信达地产与中国信达及鑫盛利保共同发起设立的房地产行业存量资产纾困盘活基金,母基金认缴总规模达 200.01 亿元,就为房地产存量资产盘活提供了有益范例。

  在负债端,金李委员建议扩大 “金融 16 条” 中展期政策的覆盖范围,将险资债权投资计划、银行保理等存量非标融资纳入其中,并且将有关政策一次性延长有效期至 5 年。监管部门统一协调到期续期,未到期融资不要集中性、强制要求新增抵质押安排,减缓房企失血速度。

  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田轩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的建议。近年来,我国重视创新创业发展,但由于尚未出台全国性的个人破产法律法规,商自然人在企业经营失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陷入困境,抑制了创业积极性,与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相悖。

  田轩表示,推进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在立法方面,尽快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破产法》立法程序,明确以保护 “诚实而不幸” 的商自然人为核心的立法目标,为其提供债务豁免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明确适用主体范围为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商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建立合理的免责制度,明确免责条件和范围,优化破产程序,设立简化版程序,降低申请门槛,建立专门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整合信用数据,建立信用评级和修复机制。优化财产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个人财产登记系统,完善夫妻共同财产处置规则。设立破产辅导与援助机制,为商自然人提供专业的破产咨询和辅导服务,确保其能够顺利进入破产程序。

  此外,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个人破产改革,修订《贷款通则》及相关规定,允许金融机构在个人破产案件中对个人贷款进行减免或豁免,建立免责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与法院的协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

  政协委员冯艺东就资本市场等多方面提出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在资本市场、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地方化债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资本市场方面,冯艺东针对多个方面提出建议。在优化资本市场退市制度上,加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建设,防止一退了之给中小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弱化交易类和财务类强制退市要求,允许企业自主决定是否退市,鼓励其通过产业并购等方式实现主动退市,不以强制退市作为行政处罚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上市公司责任人处罚力度,鼓励上市公司之间并购重组,加大对可持续经营企业私有化的政策支持,完善退市板块信息披露制度,允许退市板连续竞价交易。

  在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监管机制方面,对私募股权基金等战略投资者和控股股东分类监管,对战略性投资放宽减持限制,保障创投资本在上市完成后顺利退出,开启新一轮战略性投资,缩短企业培育周期,促进 “募、投、管、退” 良性循环。同时,将上市公司回购分红与控股股东减持限制挂钩,当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的金额与二级市场投资者获得的分红金额之和超过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募集资金总额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必要条件,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专注公司发展和经营,关注投资者回报水平,减少减持套利空间,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方面,放宽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限制,赋予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自主使用权,强化对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

  在加强量化交易监管方面,规范股票市场量化交易健康发展,发挥好量化交易提升市场流动性和增强市场稳定性的作用。强化量化交易风险防控,对高频策略提高机构资本金下限和准入门槛,建立 “牌照 + 备案” 双轨制,对普通量化机构实行备案制,对高频交易商发放专项牌照。此外,冯艺东还建议依托北京证券交易所建立私募股权二级交易市场,更好实现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 - 转让退出 - 再投资” 的良性循环,完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立法,制定投资者准入和标的核查准入制度,建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份额定价和登记流转制度,制定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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