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回村建房” 话题热度持续攀升,佛山自建房市场更是异军突起,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火爆局面。乐居从拍卖网站了解到,3 月 4 日,一套位于佛山的 153㎡自建房在拍卖中引发激烈竞争,历经 333 次报价,最终以高达 462% 的溢价率成交,成为市场焦点。
此前,今年年初一套建面 363㎡的自建房同样引发抢购狂潮。该房源吸引了 62 位竞买者报名,历经 360 轮激烈角逐,甚至在大年初一凌晨 2 点仍有竞买人出价,堪称跨年抢房大战,累计吸引 2.7 万 + 人次围观,竞争之激烈可见一斑。
以昨日成交的这套自建房为例,其起拍价为 138859 元,经过两天的加价,最终成交价飙升至 781059 元。该房源位于南海区西樵简村李家,建筑面积 153.12 平方米,为住宅用途,建于上世纪 80 年代,是砖木结构的 2 层自建房屋。不过,需特别注意的是,该房屋对应土地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宅基地,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受相关政策限制,其转移流转受让方须为宅基地所在村(居)范围内有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若房屋存在改建、扩建且无法提供合法规划报建验收材料,将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另一套位于南海区九江下北花社、建筑面积 363.97㎡的自建房同样成绩斐然。62 位竞买者参与竞拍,27240 次围观,从除夕拍到正月初一,经过 360 轮报价,最终以 1707582 元成交,溢价率达 563%,成为近两年法拍房报价次数第二高的房源。
随着自建房市场的火热,相关政策也备受关注。今年 5 月 1 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即将施行。根据该法,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将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公务员除外,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此列),若家中仍有房屋或土地,经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迁回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权利。但需明确,仅原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条件者,经村集体同意方可迁回。
今年 2 月,中央 1 号文件明确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同时禁止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此外,顺德区在宅基地相关权益流转方面也有新动作。针对网友在顺德区政府论坛关于 “农村股权股份转让或亲属转赠” 办理的提问,勒流农业农村办回复称,转让(赠与)双方需向股份合作经济社提出申请,由股份社核实并办理股权变更,除公证费用外无其他费用。去年 9 月,顺德区东海村已发布《股权转让、赠与业务重启通知》,规定受让人(受赠人)须符合户籍在本村(社区)的近亲属、股份合作社股东及其配偶子女或所属股份合作社等条件,严格限制股权在社内流转。此次顺德区时隔十年重启股份转让、赠与业务,有望解决股权固化 “生不增死不减” 导致的分配不合理问题。
佛山自建房市场的火爆行情与政策动态,不仅反映了当下人们对乡村生活的向往和投资需求,也为房地产市场及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思考与活力,后续发展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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