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南山区 2024 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公示》,此次公示项目涵盖政府组织配租类与社会主体出租类,共 18 个项目,总计 10404 套保租房,为缓解住房压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项目类型与租金标准
保租房分为政府组织配租类和社会主体出租类,租金标准有所不同。政府组织配租类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的 6 折,这对于符合条件的租户来说,大大减轻了租房负担。同时,申请此类保租房的同时可以排队申请公租房,但一旦申请到保租房,就需要退出公租房轮候库排名。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保租房符合条件可以一直续租。社会主体出租类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的 9 折,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租户提供了较为实惠的居住选择。
项目分布情况
社会主体出租类:该类别共有 16 个项目。南山街道有 2 个项目,包括蛇口自贸区的前海深港创新产业园配套宿舍,提供 2640 套房源,以及立桥凯寓的 153 套房源。粤海街道有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1 栋,可提供 829 套房源。招商街道有 3 个项目,分别是花样年美年广场的 112 套、壹栈人才公寓花间项目的 508 套、金地草莓社区水湾店的 53 套。西丽街道项目数量最多,有 6 个项目,分别为南山智谷产业园 D 座的 616 套、百旺信工业园宿舍项目的 871 套、创智云城 A5 栋改建项目的 388 套、松坪山公寓的 57 套、西丽公寓的 112 套、南岗第二工业园宿舍的 808 套。桃源街道有 3 个项目,即索尔顿公寓的 71 套、融寓(桃源店)的 256 套、南山智造红花岭产业园的 1380 套。南头街道有中山园公寓的 52 套。
政府组织配租类:有 2 个项目。润亚奕拓厂房城市更新单元有 410 套房源,安居高新花园有 1088 套房源。
政策支持助力公寓类纳入保租房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深圳市存量商务公寓、公寓等公寓类居住房屋库存去化面临压力。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目标顺利完成,同时助力公寓类居住房屋库存去化,2024 年 9 月 30 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多项支持措施:
水电气价格优惠:实行商用水电气价格的商务公寓等公寓类居住房屋纳保后,申请人可凭项目认定书向水、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申请享受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经审核通过后,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出租房屋时,出租人应在住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
税收优惠:房源纳保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享受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金融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为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保险机构投资此类项目,同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保租房配租条件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申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同时符合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需注意,不同批次配租的房源项目,条件可能不同,以上配租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当批次官方公布要求为准。例如,深圳市住建局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9 日面向个人配租的保租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本市无房、正常缴纳社保且累计缴纳 1 年以上、具备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增加了社保累计 1 年以上的要求。
社会主体配租的保租房:申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正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申请承租房源位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此三个区拥有自有住房。
申请承租房源位于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外其他区(含新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项目所在区拥有自有住房。申请承租房源为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的,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此次南山区大规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示,为广大有住房需求的人群提供了更多选择,详细的政策解读和配租条件说明,也有助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申请保租房。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