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重磅出台一系列新规,从多维度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实质性支持,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优化开发条件,解锁设计新空间
新规明确,架空层、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以及风雨连廊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将不计入容积率。这一突破性规定为开发商在项目规划设计上开辟了全新路径。开发商得以摆脱传统容积率限制的束缚,精心打造更具创新性与吸引力的居住产品。以空中花园为例,它不仅极大地拓展了居民的休闲活动区域,显著提升居住体验,还能成为楼盘差异化竞争的有力武器,吸引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购房者目光。
同时,新规赋予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动态灵活调整商住比例、配建条件及设计要求等规划条件的权利。这意味着企业能够精准捕捉市场需求变化,精准定位产品,有效规避因规划滞后于市场而产生的库存积压风险,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此外,新规允许企业通过存量土地出资(入股),或引入投资方共同组建新公司,并依法重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企业盘活沉睡的土地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推动项目高效落地实施。
灵活分割宗地,缓解企业开发压力
考虑到企业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新规支持在满足规划、建设、施工、消防和安全等严格要求的前提下,对企业暂时无力一次性整体开发的土地进行分组团开发。这一举措犹如一场 “及时雨”,充分尊重企业的开发节奏,有效避免因开发资金与能力限制导致的项目停滞,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
对于部分建筑已完工且按规定缴清相应建筑面积比例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即可办理相应土地的不动产登记手续。这一规定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让企业在项目建设进程中能及时收获阶段性成果,为后续运营与销售工作筑牢基础。此外,新规鼓励地方政府利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企业无力继续开发的土地进行收回收购,既帮助企业化解土地闲置困境,又助力地方政府优化土地资源布局,提升区域整体开发质量。
降低成本负担,增强企业资金灵活性
在降低房地产企业成本方面,新规给出了极具诚意的解决方案。开发企业可在 1 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特殊项目最长可延长至 2 年,且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 50%。已出让土地在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还可适当延迟价款缴纳时间,最迟 2 年内缴清。同时,因政府原因致使地块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企业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这些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使企业在土地获取环节能够更加从容地安排资金,将更多资源投入到项目建设与品质提升中,为打造优质房产项目注入强大动力。
此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新规,全方位覆盖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为房地产企业发展注入了一剂 “强心针”,有望在激活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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