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发布第三批次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的选房名单及相关事项。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各位家庭参考。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本次第三批次的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816套住房。选房家庭包括:
一至三人认租家庭
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四人及以上家庭
第一、第二批次排序到位但无房源可选的家庭
经过资格核查,合格认租家庭共1741户。根据房源数量与家庭数量的比例,确定入围选房家庭、候补入围及递补选房家庭名单。具体排名如下:
入围选房家庭:排名1~816位
候补入围家庭:排名817~1632位
递补选房家庭:排名1633及之后
特殊家庭(如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在选房中享有优先权。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定于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具体的选房排期安排请参见附件。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住房,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天需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如申请人无法到场,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和签约。
具体的服务指引及授权委托书模板请参见附件。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件或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
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5楼
投诉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配租房源中可能存在腾退再次配租的情况,部分房源可能会被锁定。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房资格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认购协议的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合格认租家庭如有以下行为,将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排位到位但未选房
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
放弃选房三次的家庭将退出轮候册,需重新申请。
(三)信息变更
在选房受理截止后至签约前,若家庭信息发生变化,需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请各认租家庭充分了解上述信息,并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希望大家能够顺利选到合适的住房,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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