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青年人 全疆计划筹集4.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给新市民、青年人一个温暖的家
@新疆青年人,如果有个地方租金便宜,自带装修,不存在中介租房被骗的风险,你会考虑么?保障性租赁住房就能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更好的选择。
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被列入了“自治区10件民生实事”之首,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新疆住房保障体系的一种新形式,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今年计划筹集4.1万套,截至目前,已开工1万套,开工率达25%。全疆计划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具体面积由城市政府按照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
在用工集中、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将重点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保障对象不限户口,不限收入,只要名下无房都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
吐鲁番:1808套
喀什:540套
阿克苏:6036套
伊犁州:5566套
哈密市:3102套
阿勒泰:522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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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有什么政策支持?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一类新兴住房保障形式,在发展过程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政府给予土地、金融、税费等优惠政策,引导市场多主体参与。
土地支持政策。对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可以不变更土地性质,免缴土地出让金。
简化审批流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简化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
财政支持政策。可以通过中央现有资金渠道,对纳入自治区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
降低税费负担。建设主体在取得项目认证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建设主体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