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01亿起!起始楼面价约7610元/平!椒江心海社区新地7月网拍
近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台土告字【2023】055号公告,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JJZ180-0403涉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2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地块起始价701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7610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JJZ180-0403地块,在心海未来社区范围内;地块西侧就是绿城·晓风印月,北面有万科·心海上城、心海小学(在建),东侧有堇辰府,南侧隔着一江山大道对望中华美食街项目(在建)。地块附近有台州银泰城、台州国际博览中心(在建)、三梅中学(迁建)、万达广场、台州中央商务区、台州市体育馆、和合公园等。
心海未来社区规划所在区域,近年已成为台州火热置业板块,万科、朗成、方远、绿城、城投、新希望、中南等多家房企抢驻,已打造了心海上城、天空院子、云筑、绿城·心海里、堇辰府、晓风印月、锦悦府等楼盘,每个项目售价不低,去化成绩亮眼,部分楼盘售价已达3.5万/㎡,目前心海未来社区范围各楼盘新房源已基本售完,正适合供地上新!
周边地块
椒江区葭沚街道开发大道以南、规划二路以东JJZ180-0302商住地(台土告字【2023】052号),地块西侧近邻绿城·心海里。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4: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4:00。地块起始价64600万元,起始楼面价10813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以商业9000元/㎡、有产权地下机动车停车位80000元/个回购地块内所有可销售的商业用房、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2022年10月12日,朗成景隆&方远(台州市朗成远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以101900万元竞得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一江山大道北侧、白云山南路东侧住宅地块(翠揽云镜)。成交楼面价11228元/平(未考虑回购配建等因素),溢价率12.6%。
2022年2月28日,绿城&台州城投(台州临海绿城浙岚置业有限公司、 台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20.09亿元竞得台州椒江区葭沚街道现代大道北侧、台州大道东侧住宅地块(绿城城投·晓风印月)。交楼面价12193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溢价率29.95%,无偿返还住宅面积20600平。
2021年9月8日,朗成(台州市朗成远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以61300万元竞得椒江区春潮西路以北、规划三路以东地块(朗成·云筑)。地块16分钟就已快速封顶,成交楼面价11569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溢价29.9%,无偿返还住宅面积12950平。
2019年11月15日,台州市朗成景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100000万元竞得椒江区葭沚街道开发大道南侧、学院路西侧宅地(董家洋新地块,朗成·天空院子),溢价42.9%,成交楼面价9937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地块范围:东至学院路(规划宽度42米)、南至一江山大道(规划宽度50米,城市绿线规划宽度16-22米)、西至规划一路(规划宽度20米)、北至规划四路(规划宽度16米)。
总用地面积38527㎡,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2899㎡;代征道路、绿化用地面积5628㎡。
出让面积32899平方米(49.349亩),规划容积率>1.0,≤2.8,规划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其中住宅建筑≥36m、≤80m,商业建筑≤24m。
建筑规模:≤9211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000㎡、≤7200㎡,办公建筑面积≥32000㎡、≤32500㎡。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建设内容:住宅、服务设施用房、商业用房、商务用房。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
需要注意的是,椒江区人民政府葭沚街道办事处将在该地块中的部分可销售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机动车产权停车位进行补偿安置,以9000元/㎡回购商业建筑不少于7000平方米、9000元/㎡回购办公建筑不少于22000平方米,80000元/个回购办公地下产权停车位174个。
地下应配套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高标准的娱乐服务设施用房,并由土地竞得者整体持有、管理运营。(娱乐设施用房包括泳池、健身房、餐饮等)。
围墙要求为通透式或绿篱式。
道路交通要求:
1、交通主出入口:北侧、西侧。其中沿交叉口范围内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详见附图)。
2、交通组织方式:本小区住宅部分人车分流,除访客停车泊位外,其余车位原则上应配置于地下室。
“四线”控制:
1、城市绿线:后退一江山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外16-22米为城市绿线控制范围;
2、城市黄线:沿一江山大道南侧地下布局综合管廊,黄线控制宽度为综合管廊外边线两侧各10米(详见附图);
3、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为城市公共绿地。代征绿地范围由本地块中标单位与住宅区环艺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规划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园林绿化机构管理。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
1、使用功能:停车、辅助配套和娱乐服务设施用房;
其中,5000㎡≤娱乐服务设施用房面积≤5500㎡;其配套停车泊位应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13)执行;
2、地下空间使用层数≥1层;
3、地下空间后退用地边线或城市道路:后退用地边线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不小于5米。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1、本地块位于心海未来社区范围,应结合该区块相关规划进行设计。总体布局应因地制宜,要处理好与周边空间环境的关系。特别是在建筑的形式、风格、体量、色调、高度等方面与周边建筑和景观相协调;
2、办公建筑应在地块东侧沿一江山大道布置;办公建筑应当采用公共走廊式或大空间布局并设置公共卫生间,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管道井应当集中设置。办公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单层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该地块东侧应布设一幢建筑高度不少于80米的办公楼,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0平方米且不动产权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
3、商业建筑应集中布置,与办公结合设置;考虑到地块东北角建设3号连廊,商业可结合和合连廊连接设计。 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公共建筑,内部平面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商业不动产权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
4、设计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景观设计。要注重住宅建筑的形象塑造,建筑立面力求简洁大方,体现现代建筑的特色,居住组团的建筑风格宜清新淡雅;合理布置建筑单体,满足朝向、视线、日照、通风、景观等要求;
5、建筑外墙饰面主要采用铝板、石材、幕墙干挂或保温装饰一体化板(面板材料为石材、铝板或纤维增强硅酸钙板),住宅建筑立面应采用公建化立面,沿一江山大道和学院路不得设置敞开式阳台。外墙不应大面积采用深色材质。建筑的屋顶设计应突出和具有特色,屋顶设备等需隐蔽处理,商业、办公建筑不得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住宅建筑空调室外机要结合立面设计隐蔽放置。建筑主体墙面和屋顶严禁设置各类广告,确保空间整体美观;
6、合理组织地块内人流、车流,合理设置地块出入口,处理好与道路及周边地块的关系;要充分考虑地块内外的交通组织和管理,解决好停车问题;
7、住宅建筑面宽: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60米;
8、住宅建筑阳台与花池:住宅建筑阳台和未来社区住宅花池的进深不应大于2.1米,独立设置时面宽进深比均不应少于2:1;阳台与花池连建时,总面宽进深比不应少于2:1。
动工及竣工时间: 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2202300029号、《椒江区葭沚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JJZ180-0403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
根据《台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22〕51号)要求,出让地块按规定结建人防工程的,在竣工验收备案后,需无偿移交给椒江区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
椒江区葭址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JJZ180-0403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
甲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葭沚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甲方将在该地块中的部分可销售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机动车产权停车位进行补偿安置。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工程开发建设
1.基本布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回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商业设置在地块东侧。小于约定面积,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价双倍补偿甲方差价,结构内不可分割多于约定面积,乙方以零元价格销售给甲方。乙方必须邀请甲方与甲方指定对象参与设计图纸评审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2)回购办公建筑:优先回购地块东侧塔式办公楼,面积不少于22000平方米。标准层高不小于4米,办公回购地下产权停车位174个,须就近集中安排。乙方必须邀请甲方与甲方指定对象参与设计图纸评审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公共设施配置:配套用房和公共设施配置需满足规划要求。
甲方回购商业与办公建筑,做到集中供暖、供冷,相关接入或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4)项目配置:地下应配套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高标准的娱乐服务设施用房,并由土地竞得者整体持有、管理运营。(娱乐设施用房包括泳池、健身房、餐饮等)
以上建筑的面积是指房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测面积。
……
8.工程及房款结算
(1)地块内的所有回购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全部销售给甲方指定的对象,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回购和销售工作。
回购的价格按照如下约定执行:商业用房9000元/㎡;办公用房9000元/㎡;停车位有产权的按80000元/个。人防车位按规定建成后需无偿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不在回购范围。出让地块时已由甲方纳入做地成本,由竞得开发商负责。
所有建筑的结算面积以房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际计容面积为准,并按本约定标准计算总价(回购总价)。房屋正式交付前由于建筑面积未确定,回购总价暂按27492万元计。
(2)回购付款方式:甲方在项目整体完成±0.000后两个月内支付暂定回购款总额的30%;全部房屋完成地上第十层(设计不足十层的房屋结顶)后两个月支付暂定回购款总额的10%;全部房屋结顶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至暂定回购款总额的60%;竣工备案后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地下产权机动车停车位等交付给甲方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回购款总额的95%;余款4%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交付完成满一年后支付,余款1%在交付完成满八年后结清。
附:地块出让公告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23】055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23]10026号批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2202300029号、《椒江区葭沚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JJZ180-0403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可单独报名,也可联合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的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五、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1日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日9:00至2023年7月10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6:00)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2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