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5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正式召开,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不动产统一登记,最早在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主要体现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务院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平抑房价,从而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产、林地、草地、海域等,将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如此一来,分散在多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就全部整合到由一个部门承担。另外,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够促进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从而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完善闭环。
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现在,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