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知!灵丘:定在8日至17日,事关公寓分配
关于灵丘县第二批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及分配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服务作用,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经与各相关部门协调,现将第二批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及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及租金标准
(一)房源。经县政府认定的“人才公寓”位于武灵镇存孝社区·B区,第二批预备分配数量为60套,住房面积约为50平方米,住房配备沙发、电视、茶几、双人床、床上用品、洗衣机、天然气灶等生活物品,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二)人才公寓租金标准。租房费用按2元/㎡,每月约100元;物业费每月40元;合计费用约每月140元。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入住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热、通信(上网)等费用自行承担。
(三)房屋租赁保证金标准。房屋租赁保证金按每户3000元收缴。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县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所属工作人员,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已婚申请对象其本人和配偶在灵丘县城无私有产权住房(含小产权住房),未婚申请对象其本人和父母在灵丘县城无私有产权住房(含小产权住房),未享受政府或单位提供的租赁性公房和福利性房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
(一)县委县政府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包括柔性引进的专家、教授,近年来引进或者考录的党政机关优秀人才。
(二)拥有高新技术或者先进实用技术,能够带动企业发展的优秀人才。
(三)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杰出人才。
(四)县委县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含在体育、文学艺术、企业经营等方面有贡献的特殊人才)。
(五)其他经中共灵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7日
(二)提交申请。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应按程序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政府楼522房间)提交《灵丘县人才公寓申请表》(申请表填写纸质表格一式两份,需提交电子表格,格式见附件1),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婚姻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录用文件或录用通知、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申请人父母或配偶身份证等依据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上述材料),经单位初审后,本人将资料交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工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事务中心等部门审查申请人资格后确定入住对象。
(四)公开公示。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公示5日。
四、分配原则
(一)待申请日期截止时,由各相关单位结合申请人员情况和住房情况,协调统一安排住房。
(二)对于符合条件单身人才,根据房源情况,安排两人共同合租一套公寓。
(三)待入住人选确定后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分配。
(四)入住人才凭借已批准的《灵丘县人才公寓申请表》和县委组织部签发的《灵丘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到灵丘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办理人才公寓租赁登记,签订租赁合同,在灵丘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向入住人才发放人才公寓钥匙(详见附件2)。
中共灵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